1、根据军工保密资格标准在公司建立符合标准的保密体系,包括涉密人员培训、教育、归口管理,保密要害设立、改造,涉密计算机配置,保密工作档案收集等等。
2、保密体系运作一段时间后,当公司觉得符合保密标准后,按照标准要求填报保密资格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保送有关部门进行书面审查,其中一级单位直接向国家保密局进行申请,二、三级单位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进行申请。
3、通过书面审查的,应当进行现场审查。未通过书面审查的,终止审查,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
对通过书面审查的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共同审批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组成现场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
1、一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组负责人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确定;
2、二级、三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组负责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确定。
3、现场审查组工作人员应当从保密资格认定审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5至8人。